新北市1名糕餅店李姓老闆娘(60歲),周三(24日)下午4點多,搭乘捷運前往關渡途中,看到一位媽媽帶著2位小孩一起搭車,不滿旁邊2位北一女學生未主動讓座,李女拍下照片,PO在自己臉書痛罵「這是誰家女兒該做雞吧」、「穿北一女的制服卻不給小朋友坐,真是可恥」,李女此番言論引起大批網友圍剿並肉搜,被拍照的北一女學生也發文解釋「腳真得不舒服」。
被肉搜出來的糕餅店李女表示,她為PO照和語誤向2女學生道歉,但仍堅稱不讓座是可恥的。
而李女在新店所開的糕餅店和FB都被肉搜出來,李女臉書文章隨即撤下刪除。被拍照的北一女學生也在事後發文表示,當天腳真得不舒服,所以看到有位子就馬上坐了,過不久就睡著了,另一名女同學也是同樣的狀況,後來阿姨便大聲要求「叫這兩學生起來啦!」,不滿不讓位就被形容成雞,還特別強調是北一女,更是讓她生氣。
李女不滿被網友誤會,澄清當天,有一名媽媽帶著小孩上捷運,她曾要求北一女學生讓座,但遭到白眼對待,隨即起身讓位,另外對面一名男同學也自動讓座給小孩,後來80多歲老先生上來也是一樣不讓座,當下氣不過隨即在捷運上拍照發文,因為老花眼且年紀也大,文章未打完便誤按發出,「這是誰家女兒該做雞吧」,後面的應該有「雞孵蛋也不用這麼久吧」,原本是暗指她坐太久,沒想到就一下子就按到發送,李女坦承有疏失願向女學生道歉。
李女說,讓座是學生應該有的禮貌,並非針對北一女學生,現場我已經來來回回讓座好幾次,如果當下尋問時,對方有直接表達身體不適,就不會再強求對方。
今天凌晨2點多,不少網友打電話來騷擾糕餅店老闆娘,並在她的臉書上發表不堪入目的字眼,李女無奈的說:「即然不同意我的做法,我就把文章刪除,也希望這起事件不要再延燒下去。」
律師廖芳萱表示,由於女學生的臉部和學號都被清楚,並張貼在自己的臉書上評論,可能涉及洩露個資,若損害於他人者,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,而文章內指稱未讓座的女學生「該做雞」,則涉及公然侮辱,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不讓座是否可恥,則是可受公評的事項,但網友肉搜出當事人,將個人資料PO在網路上,半夜用電話騷擾,可能涉及違反個資法和強制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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